李星涛:

李星涛,1968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永嘉人,高级经济师,原野集团董事长,浙江省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劳模,温州市第十届、十一届政协常委,温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温州市第九届、十届科协常委,温州市花卉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绿色碳基金温州专项理事。

个人履历:

李星涛于1989年进入浙江林学院就读,1992年毕业进入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工作,1993年担任浙江东方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担任浙江东方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筹建永嘉县原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原野农业集团,集团注册资金1.16亿元。

所获荣誉:


2022年12月  当选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2年09月  评为“最美温州人·最美建设人”称号
2022年07月  评为“永嘉功勋企业家”称号 
2022年03月  担任温州温州建筑文化研究会第二届副会长
2021年12月  提出的《关于开启温州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的方案》被评为温州市政协优秀提案
2021年12月  担任温州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三届执委会副主席
2021年11月  担任永嘉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
2021年11月  担任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2021年01月  评为"政协永嘉县委员会”2020年度优秀委员
2020年12月  担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0年12月  被聘为"温州市水利局水利发展”顾问
2020年12月  被聘为“温州市旅游发展智库”专家
2020年11月  被聘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风监督员
2020年10月  评为“永嘉功勋企业家”称号 
2020年04月  评为2019年度温州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04月  荣获“2019年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2019年01月  提出的《关于实现乡村振兴有效途径的建议》荣获省人大代表优秀建议
2019年01月  荣获2018年度市政协“优秀委员”荣誉
2018年12月  荣获国家“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
2018年11月  荣获“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浙江建设突出贡献个人
2018年08月  荣获“2017年度温州市经济转型发展先进个人”
2018年01月  荣获浙江省人大优秀履职代表
2017年12月  提出的《关于更好推进我市“大建大美”的提案》被评为温州市政协优秀提案
2017年07月  评为《政情民意中间站》热心参与奖
2017年02月  荣获“2016年度永嘉县优秀企业家”称号
2016年02月  荣获“2015年度永嘉县杰出企业家”称号
2016年02月  荣获“温州市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2016年02月  荣获“世界温商百名风云人物——十大创新人物”称号
2016年02月  发表的《支持和引导发展一产融合三产》被评为“2015年度温州市政协系统优秀社情民意信息” 
2016年01月  荣获“温州市代表在线优秀评论员”称号
2015年11月  荣获“温州十大创业创新领军人物”称号
2015年05月  带领的《楠溪江生态景观树种产业化开发项目组》获“省工人先锋号”
2015年01月  所提的《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建议》获“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
2014年11月  荣获“温州市十大最美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  荣获“温州市第四届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2014年01月  荣获“温州经济十大年度人物”
2013年11月  担任“温州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为理事”
2013年11月  获得“2013年度百名党外人士建功工程示范奖”
2013年05月  获得“浙江省科技兴林奖”
2013年04月  荣获“温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3年03月  担任“温州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
2012年12月  担任“市住建委政风行风监督员”
2012年03月  获得“2011年度温州市工商联系统参政议政成果奖”
2012年01月  荣获“温州市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9年01月  荣获“永嘉县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7年10月  荣获“2006年度浙江十大花木经纪人”称号







相关新闻链接Related News

此栏目暂无任何新增信息